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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陳威) 近期,陝西省委出台了《關於對新提拔領導幹部實行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申報備案的意見》和《關於市縣黨政領導幹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見》等通知。    
  這兩個政策做出了“不准幹部異地安家”、“擬提拔官員必須48小時內申報財產”等嚴格規定,引起全國輿論高度關註。
  由於正值中央對反腐出重拳的關鍵階段,陝西方面的做法也被認為是從“打老虎”到“給老虎編籠子”的反腐制度探索。
  為了能更詳細瞭解政策出台的過程,更加準確地解讀兩項反腐舉措,本報記者6月18日,獨家採訪了著名廉政制度建設專家郭興全。
  陝西省《關於對新提拔領導幹部實行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申報備案的意見》規定:
  幹部考察期間,由幹部考察組通知考察對象填寫財產申報備案表。考察對象接到幹部考察組通知的2日之內,必須如實申報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情況。對不願申報或不按時申報的,不再作為提拔對象。
  對瞞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出一律按違反組織紀律嚴肅處理。對申報備案情況實行動態管理,隨機抽查核實。新提拔的領導幹部任期屆滿、再次提拔或到一定期限,組織將根據情況要求對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重新申報。
  申報對象範圍包括:省管正、副廳級領導幹部和縣(市、區)黨政正職,以及省直機關正處級領導幹部的考察對象。
  陝西省《關於市縣黨政領導幹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見》規定:
  現有市、縣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中,凡沒在工作地安家的,要做出計劃逐步實現就地安家,組織部門幫助協調其安家困難。今後,新提拔任職的市、縣黨政領導幹部,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必須在工作地安家,其配偶要隨調隨遷,並作為提拔使用的必要條件。
  通知要求,今後已在市、縣工作的黨政領導幹部,在當地任職期間不得將配偶單獨調往西安市和其他城市工作,也不得把家安在西安或其他城市。
  通知強調,市、縣黨政領導幹部要嚴格遵守《黨政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有關紀律規定,交流任職的幹部不准把家安在賓館、酒店、招待所,防止配偶在隨調期間突擊提拔或違規逆向流動,禁止家屬在工作生活中享受特殊待遇等現象,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對話人物
  郭興全,博士,我國著名制度建設專家。現為陝西省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陝西省社會科學院政治與法律研究所所長、全國黨建研究會特邀研究員、陝西省監察廳特邀監察員等。
  談財產申報 幹部負債情況 財產申報應收錄
  法制晚報:感謝您能接受我的採訪,近期陝西省委的兩項反腐新舉措,一經出台,便引起全國輿論的強烈關註。作為反腐制度的研究專家、同時也是這兩項制度的監控和實施對象,想請您介紹一下陝西出台這個制度的背景。 
  郭興全(以下簡稱“郭”):兩個月前我參加了一個省委組織的小範圍內部會議,會議上陝西省委組織部長毛萬春做了發言,要求全力推進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並且著重介紹了反腐由被動“打虎”到主動“編虎籠”的制度設想。說實話,我也沒有想到,僅僅兩個月就出台了相關政策並引起全國的強烈反響。
  對於社會上的熱議,我覺得這是件好事,表現出大家對反腐制度改革的關註、關心。據我所知,陝西在構建反腐制度設計上,已經走在了前面,而且在具體實施層面比規定還要嚴格得多、詳細得多。
  法制晚報:具體實施層面比規定還要嚴格?
  郭:出台的財產申報文件中規定,需要申報的對象範圍包括:省管正、副廳級領導幹部和縣(市、區)黨政正職,以及省直機關正處級領導幹部的考察對象。
  實際上不止對提拔的官員要求申報,整個陝西省的處級領導幹部,包括我,也被要求申報,算上這次,今年我已經申報二次了。
  法制晚報:此次財產申報的清單與以往相比增加了領導幹部的私家車與銀行存款兩項內容,一些輿論也對規定如此細微表示出強烈興趣。不知道你怎麼看?
  郭:增加的這兩項,我認為沒有問題,這比以前的申報內容更加細化,更能全面地掌握申報者的詳細資產。但是,我認為申報不能只是單一的資產增加,應當在申報內容上增加負債一項。作為一個正常的領導幹部,負債也是存在的。這樣才能使申報的財產更具客觀性、真實性。
  還有一點,就是股票,改革開放初期,老百姓對股票不認識,都是領導帶頭買,出文件要求幹部買,後來這些買了原始股的幹部發大財了,之後又禁止,現在又放開了,那麼如何來界定這些股票以及其他收入的合法性,這是個難題。
  只申報不公開 易養成“大老虎”
  法制晚報:很多專家和學者認為,財產申報僅僅是領導幹部財產公開的第一步,以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您認為呢?   
  郭:這個問題提得好。我認為不只要申報,最終的目標是對幹部財產進行公開,現階段可以嘗試進行有選擇性地對某些官員財產進行公開。
  比如,對於一些選任的官員,我看就非常有必要進行財產公開,接受群眾的監督;對於一些委任的官員,可以在單位內部或中層範圍內公開,制度要想起到預防腐敗的作用,只有公開才能達到監督的目的,否則申報就沒有意義。
  當然,現在的財產申報,相比原來的不申報,已經進了一大步。目前的申報制度適合目前的形式需要,公開則是一個逐步的過程。
  法制晚報:對於有問題的官員,也許最先想到的就是虛報或者瞞報,如何預防虛報瞞報就成為關鍵問題。
  郭:你說的很對,申報不是從今天才開始,過去幾年其實一直在進行,但是過去對於領導幹部的申報,基本不核查,讓申報就申報,程序走到。這樣的申報也就失去了申報應有的積極意義和震懾作用。比如,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陝西對於申報的數據一般就是信封一封,不再過問,直到某一天哪一個領導幹部出問題了,才想起去拆開信封倒查……其實,這已經晚了,也違背了申報財產應有的初衷,也容易把有問題的“小老虎” 養成“大老虎”,對幹部的成長也沒有起到積極作用。
  此次陝西省出台的文件明確規定,對於申報者還要進行財產核查。雖然現在初期還處在抽查階段,但是一旦某位官員被抽查到,就會對申報的內容進行全方位核實。核實過程,就相當於在有限範圍內進行公開,對官員產生的震懾力可想而知。如今的財產申報,只有持續下去,才不會讓“小老虎”養成“大老虎”。
  談異地安家

  任職地居住 配偶子女如何安置  
  法制晚報:您如何看待此次陝西出台規定中的禁止領導幹部異地安家問題?
  郭:中國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地方官任職時是必須攜帶家屬的,古代封建社會就嚴格要求官員不准“異地安家”。我們參考這個制度的有益部分,可以杜絕“裸官”的出現。
  官員在任職地安家,吃住都在這個城市,才能感同身受地為人民服務,最大限度地為這個城市謀福利。
  前段時間在組織部任職的一個朋友,已經把配偶從北京接到了西安,看來是真心想做一番事業的。
  不過我認為不允許異地安家的規定也有可以預見的副作用。
  法制晚報:請您談一下您的擔憂。
  郭:舉個例子吧,比如某個官員調任縣委書記一職,其配偶是個大學教授,這就會出現配偶的安置問題。一般縣裡最高的學府是高中,那配偶如何安置?
  還有孩子的上學問題。省市級城市的教育資源一般都會比縣裡的要好,這就又產生孩子的教育問題。面對這兩點,我還真不知道該如何取捨。
  還有一些特殊的情況,比如配偶級別高於自己,又當如何安置,官員又該如何取捨?面對這些問題已經讓有些官員產生了很大的抵觸情緒。
  法制晚報:這樣看來,禁止異地安家對於配偶一方的工作安排,也許還會出現很多問題。
  郭:我擔心一些官員會利用此政策給配偶謀福利。比如,配偶本身的工作不理想,正好藉此機會給配偶謀個好職位,或者讓配偶由事業單位人員變為公務員,這些利用隱性特權來給自己謀利,就是隱性的腐敗。
  有時隱性的腐敗比明顯的腐敗還要嚴重,比如收個紅包最多幾十萬,但打個電話就有可能值上百萬、上千萬,而且會查無頭緒。這一系列問題,都需要有配套的監督,否則的話,就會增加新的腐敗。
  總的說來,任職地安家的政策,利還是大於弊的。但對於可能出現的問題,相關部門也應該積極面對,從制度上予以杜絕。
  期盼官邸制 能儘快推行
  法制晚報:除了以上兩項政策,您目前關心的還有哪些?
  郭:官邸制在中國,目前到推行的時候了。中國古代就是官邸制,國外有些也是官邸制。
  簡單來說,官邸是國家為一定級別的官員提供在任期間居住的住所,官員本人對此沒有產權,已在國外實施多年。
  一般某個領導到某地任職,地方都給他準備好了“新家”,這個“新家”一直用到其離任後,地方大都不會收回,從此,就變成了官員的私有財產。推行官邸制後,會解決通過房產投機所帶來的腐敗。
  法制晚報:從黨的八項規定開始,陸續出台了一些反腐制度,您怎麼看?
  郭:期待反腐法律化,常態化。從黨的八項規定開始,以及後續的十幾個制度,如何使黨的一些規定,慢慢上升為法律,來制度化、法制化,是目前比較主要的。因為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官員不公開個人財產收入,至少並未直接違法。
  統籌執行/朱順忠 深度記者/陳威
(原標題:負債情況 幹部也應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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