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日電 據外媒2日報道,美國國家情報總監克拉珀在給美國參議員羅恩·懷登的信中承認,美國情報機構曾經在沒有獲得搜查證的情況下搜查美國人的通信。
  報道稱,NSA在《外國情報偵查法修正案》下獲得授權的一個監控項目,以美國境外的外國人為監控目標,但在此過程中,這一項目的數據庫收集了很多與這些外國人保持聯絡的美國人的通信記錄。
  根據解密的法庭記錄,在這一項目之下,NSA每年截取超過2.5億的互聯網通信記錄。
  美國政府認為,由於整個監控項目是獲得了授權的,那麼在他們收集資料的數據庫中進行搜索就是合法的。但有意見認為,這樣的項目是違反美國憲法的。
  參議院懷登和尤德爾在一份聲明中稱,這種行為“不可接受”,它引發了嚴重的憲法問題,並對守法的美國人的隱私權造成嚴重侵犯。  (原標題:美情報總監:NSA曾在未獲許可時搜查美國人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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